锦衣卫由哪位皇帝设置(锦衣卫是由谁来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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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锦衣卫是由谁来设置的

唐代沒有设置锦衣卫,锦衣卫为明朱元璋设置。

2. 锦衣卫是由谁来设置的?

锦衣卫是明朝时候废除的

锦衣卫是在公元1382年建立,在明朝被废除的。

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

如在万历朝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

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以驾驭一些在朝廷中由宪司负责的事项逐步由锦衣卫处理。镇抚司由卫的下属独立于锦衣卫,权力扩大,可直接向皇帝上奏,后被废除。

3. 锦衣卫由谁直接指挥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

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

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

这些人虽名位“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

4. 设置锦衣卫的目的是什么

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为了监视、侦查、镇压官吏的不法行为,太祖先后任用亲信文武官员充当“检校”,“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明洪武二年(1369)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1382)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这些人虽名为“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当然,这些“桩子”也非等闲之辈,一般都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宏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不了解明廷底细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1500人,到明末,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5000余人。  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两个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设,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白本卫。北司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明朝前两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对皇权的维护,以及对官吏的清廉要求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高度要求。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的扩大了。一般来讲,锦衣卫的工作只限于侦察各种情报、处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适逢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就会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击异己,也可以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如成祖时的纪纲、英宗时的逯杲、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掌权时,缇骑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人们,死于锦衣卫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计其数。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恐怖的氛围,与唐武则天时期的短期出现不同,终明一朝几乎是绵绵不绝,这种无节制的滥捕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难怪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  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廷杖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始自明朝。《明史·刑法志》称之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一语道破了贯穿明皇朝的特别专制的酷政性质。一旦哪位倒霉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行刑地点午门。在那里,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一左一右早已严阵以待。受刑者裹在一个大布里,随着一声“打”字,棍棒就如雨点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行刑者为锦衣卫校尉,他们都受过严格训练,技艺纯熟,能够准确根据司礼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的暗示来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这两人两脚象八字形张开,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条活命;反之,如果脚尖向内靠拢,则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杖完之后,还要提起裹着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后再重重摔下,此时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条命。廷杖之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明朝的皇帝却乐此不疲,锦衣卫将校对它也是情有独钟。  纵观有明一朝的锦衣卫,既出过袁彬、牟斌这样比较正直的指挥使,也出过马顺,纪纲一类的走狗,酷吏。既有过对万历中日战争中出色的情报战,及其对蒙古贵族策反等表现,也有过依附东厂,妄杀忠臣的卑劣行径。但总的来说,其职能主要还是为明朝皇帝监视,正面作用是制裁士大夫阶层的腐败行为和预防可能的叛乱,同时负担相当部分国防及情报工作。明朝的皇帝有了锦衣卫这样高效率的工具,监督士大夫阶层,文武官员的犯罪行径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也使得不法之人及文官集团更加忌惮。有明一代的锦衣卫,基本是文官,宦官两大同治集团的政治斗争工具,主要作用总是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而发生着变化。尽管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也有相当的负面影响。  明代的锦衣卫设立之初,乃是著名的酷政。《明史·刑法志》明确说,近于汉武帝时之诏狱。所谓诏狱,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级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诏书始能系狱的案子。汉武帝与匈奴作战多年,将国家拖入了战时体制,多用法家酷吏,严刑峻法,《史记·酷吏列传》等篇说,汉武帝晚年,诏狱多达二十六所,关押有郡守、九卿一级高官前后达百余人,牵连对象至十余万人。不过,在汉代,这类酷政依然只是汉武帝晚年阶段较短时期的现象。了解了诏狱的性质,明太祖朱元璋何以要设置锦衣卫也就容易明白了。《明史·职官五》说:“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明太祖担心自己死后,下一代皇帝驾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几兴大狱,假借了若干由头,连杀带整,把辅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差不多灭了个干干净净。这类案子,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如果交给朝官们按法办理,就有可能旷日持久,甚至定不了案。所以就把这些案子作为诏狱交给锦衣卫办理。  这样来看锦衣卫,性质就十分清楚明白了。“侍卫”,本就是皇帝的亲兵;“刑狱”,自己可以断狱;加之“密缉”,则又说明其特务机构性质。汉武帝时的诏狱,仍是由朝官办案,只是严刑峻法的政策失误;明太祖的锦衣卫,则以消灭功臣为目的,罗织罪状,置无罪者于死地。“幽絷惨酷,害无甚于此者,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所诛杀为多。”《明史·刑法志》说:“胡惟庸、蓝玉两(大臣)案,株连且四万(人)。”足见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维护皇权,铲除腐败之心过关切的产物,所以其后遗症也特别严重。自然,明太祖自己也知道,此类酷政不可以为常,所以,在蓝玉案以后、也即是功臣都已杀得差不多后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他就下“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不过,始作俑时心术已坏而造成的弊政,是难以断根的,到他的儿子燕王朱棣,借着京城文武功臣已经杀光、大伤元气的特殊机遇,起兵夺了明太祖嫡孙建文帝的帝位,是为明成祖,不免又要大杀忠于建文帝的正直官僚,这却又需要特务机构了,所以,明成祖手上,锦衣卫重又灿烂辉煌。明初两代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5. 锦衣卫是谁设置的?

万历朝张居正时代的指挥使是刘守有,他是名臣子弟,出身好。后期是骆思恭,到天启四年,在“移宫案”中出了大力,可惜被魏忠贤陷害。接任指挥使的是田尔耕。

万历初期,朱希孝为锦衣卫指挥使。其对权力的行使可谓规规矩矩,不扩大事态,严格遵守规矩,对事物的处理比较谨慎。万历十年,刘守为锦衣卫都督,其与东厂狼狈为奸,作威作福,虽对锦衣卫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造成了锦衣卫与东厂互利互惠、相互合作的局面。万历后期,神宗久久不理朝政,此时非法羁押、长期监禁的情形普遍存在。此时锦衣卫权力不及东厂之势。

洪武十五年(1382 年),朱元璋设置锦衣卫。初始职能为三项:其一,守卫值宿;其二,侦察与逮捕;其三,典诏狱。此三项职能在一段的时期内并未设立供其稳定实施的制度。

洪武二十年(1387 年),朱元璋认为锦衣卫有滥用职权,依势作宠之态,便此时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将内外刑狱从锦衣卫职责中废除,交由法司处理。

6. 锦衣卫谁设立

主观上是明太祖的个人权利独享欲,

客观上说明明太祖的性格上对于当官的不信任,这与他悲惨的童年有关系。

明太祖后来发现了锦衣卫带来的弊端,把锦衣卫这个部门撤销了。

明成祖朱棣后来为了自己靖难成功后的统治就重新开设了这个部门

这个部门一直到明朝的灭亡才消失。

主要反映了明朝皇族的权利集中的特点

7. 锦衣卫是在什么时候设置的

庆余年中没有锦衣卫

监察院是《庆余年》中开挂的“叶轻眉”一手创立的,带着如今文明产生的价值观,去到了所谓正处于文明恰巧发展到封建专制社会的庆国时期,叶轻眉自然拥有那个时代所不曾有的超前性的知识和能力。她一心渴望重新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大同社会,抛开其创造的财富不算,她登于千万人之上的时候,在本来官制之外,给庆国建立了一个监察院用来实现自己的宏愿,即普天平等。

明朝的锦衣卫,起初是朱元璋为了驾驭不法群臣而设立的,直属帝王管辖,群臣不得干预,后来又掌管了刑狱,有巡查缉捕的权利,百官人心惶惶,直至后来锦衣卫有虐待囚犯的情况,加上朱元璋帮助朱标登基,便废了锦衣卫,然而朱棣抢了皇位之后,不仅恢复了锦衣卫,还归还其所有权力,并设置了北镇抚司,掌管“诏狱”,刑部,大理寺,督察院都置身事外。之后权力不断扩张,卫权一度超越了厂权,由于权力不受限制,锦衣卫为了邀功请赏,甚至大肆乱捕滥杀,权力肆虐。中央集权一度加强,各种情报工作于庆余年中的监察院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8. 锦衣卫的设置说明了什么

锦衣卫的前身是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从名字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拱卫司还是亲军都尉府都带有“皇帝亲兵”的意思。事实也确实如此,亲军都尉府下辖仪鸾司,掌管皇帝的出行仪仗和随行安全,仪鸾司的人员即为皇帝的贴身侍卫。

这本无可厚非,历朝历代的皇帝都设置有类似职能的机构用以保护自身的安全,毕竟皇宫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地方,皇帝也是一个“高危”的职业。而朱元璋在此基础上赋予了这个机构更大的职权,让它的名声和影响力超越了历史上任何一个“特务机构”,这就是——锦衣卫。在朱元璋登上帝位的第十五个年头,他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标志着锦衣卫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朱元璋创立锦衣卫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这样一个完全听命于自己的“私人机构”发挥搜集情报、监察百官的作用。正是基于此目的,朱元璋在原亲军都尉府机构职能的基础上赋予了锦衣卫巡察缉捕的权力,并令其掌管刑狱,可以不受干预地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成为实际意义上的“法外之地”。锦衣卫的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可以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锦衣卫的权力大得惊人,即使贵为皇亲国戚和王公大臣,一旦被锦衣卫盯上了也逃离不了被监视、调查甚至用刑的命运。

在朱元璋设立锦衣卫这个特务机构时,大明的办公方式还是“宰相负责制”。这个制度不光朱元璋在用,前朝的皇帝几乎各个也都在用,那么这个制度为啥那么受欢迎呢?

咱们来举个例子,皇帝高坐在金銮殿之上牧育万民,但是他毕竟只有一个人,他是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揽到自己手上的,所以他下面需要有文武百官。当基层有什么事情需要皇帝做决策的时候,官员可以一级一级地上报

但是经过官员筛选过的事情,皇帝自己也不可能忙得过来,而且你皇帝又不是全才,你不可能又懂军事又懂经济,还对基层官员的情况了如指掌。所以皇帝只能让“专业的人”来帮助他分析,并给出意见,然后皇帝再根据这个“专业的人”的建议作出最终的决定,这个“专业的人”就是宰相。

那么宰相为什么会那么专业呢?因为人家一般是一级级升起来的,人家在基层工作了很多年,人家不光业务熟练,而且资历也能服众,而且对各级官员都有很深的了解。当然宰相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背后也有一堆“秘书”帮他出谋划策,毕竟一个国家涉及的事太多了,他也做不到面面俱到。

当然,朱元璋作为一个皇帝,自然不可能去做特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这时候他就需要一个人来帮他,也就是锦衣卫指挥使。在《明史》中,朱元璋的锦衣卫指挥使可能有两个人,他们分别是毛骧和蒋瓛。这两个人有很多相同的特点,比如家世未知,个人工作履历不详,都深度参与了大案,最后都没能善终。

那么我们从这里能看出什么呢?朱元璋时期的锦衣卫,就像是一个夜壶,需要的时候拿过来用,用完之后就要处理掉,锦衣卫指挥使更是如此。那么这么一个干脏活累活且不能善终的岗位,朱元璋会让朱棣去吗?

朱棣可是藩王,未来是要北上保家卫国的统帅,人家的老丈人是徐达,你要是特务出身,干的都是这种事,你以后能站得住?

退一万步说,朱元璋舍得让儿子当夜壶,但是他敢放心吗?锦衣卫负责的是监听百官,也就是说大明官员的小辫子,都在这帮人的手里,毛骧和蒋瓛这样的人你可以事后灭口,但是朱棣这个藩王你不能随便杀吧。

所以朱元璋可能是有考虑过让朱棣当锦衣卫头领而已,在《明史》中,朱棣虽然不能说是跋扈,但是他也是被朱元璋敲打过的,也就是说朱棣在朱元璋生前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你说朱元璋会吧这么重要的位置交给他?朱元璋让朱棣当特务头子

正史上是没有的,这种情况是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