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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单边关税损人不利己 背离多边规则

2025-03-04 来源:pengjian

美东时间2月13日,美国政府发布《对等贸易与关税备忘录》,宣布将对贸易伙伴征收对等关税。这一政策严重背离多边贸易规则,是对国际贸易秩序的根本性破坏,在经济和政治层面都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终将损人害己、得不偿失。

美方单边关税损人不利己 背离多边规则

美国政客过去曾起草《对等贸易法案》,试图为对等关税提供法律依据。根据美国政府的最新备忘录,对等关税并非仅参照其他国家的关税水平来征收,而是要求美国财政部、商务部、贸易代表办公室等多部门对每个贸易伙伴的关税税率、包含增值税在内的不公平税收、包括补贴在内的非关税壁垒和政策措施、汇率政策以及其他不公平贸易做法等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国家及商品确定对等税率。如果其他国家相应调整关税或贸易政策,美国可能还会动态调整对等关税。对于一些特殊产业或战略领域,例如芯片、汽车、药品等,美国可能还会制定高于对等关税的税率。

美国的所谓“对等关税”是对国际贸易中“互惠”概念的故意曲解,是偷换概念的单边行为。在国际贸易中,互惠是指两国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是一种基于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理念,其目的是促进双方贸易的良性增长,实现双赢局面。《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序言中均提及了要达成“互惠互利的安排”。这里所指的“reciprocal”不是“对等”,而是“互惠”。互惠原则的精髓在于动态平衡而非静态对等,是基于多边谈判达成的权利义务的总体平衡。世贸组织框架下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正是基于成员发展阶段的差异性而设计的制度缓冲。美国无视其在世贸组织的关税承诺,将自身关税水平提高到发展中成员乃至最不发达国家的水平,或者要求其将关税降至美国的同等水平。这种简单粗暴的“对等”忽略了各国经济结构、产业优势和贸易地位的巨大差异,本质上是在用算术平等否定发展差异,也忽视了互利共赢的比较优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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